【149 150】拿掉標籤,個人特質看得見

拿掉標籤 個人特質看得見

基督徒、基督團體反對多元成家的言論多少反映信仰與現實的衝突,夾在兩者之間的基督徒如何看待這個衝擊?本報訪問了目前在教會擔任青少年輔導的余同學,請他還原基督教的基本精神,並談談基督徒與教會在這個議題上面臨的挑戰。




還原基督教的價值

若以基督教的角度來定義「罪」,諸如忌妒、厭惡、憤怒等負面情緒一瞬間閃過的念頭都算是「罪」,某種程度很像佛教所講的「貪嗔癡」。聖經裡敘述到「同性戀」時,常和「淫亂」的行為牽扯在一起。然而聖經裡提到的其他罪惡行為舉凡像是拜偶像(信仰其他神明)、姦淫(婚前性行為亦在當中),與「同性性行為」被提到的次數相比可說是小巫見大巫。身為牧師的母親雖簽署連署書表達反對多元成家的立場,但她認為倘若教會要用這麼大的力道譴責同性戀,理應要用相同的力道譴責民間信仰。但現實並非如此,這次反而聯合了許多不同的宗教勢力,一起大力地反對多元成家。
談到基督教最核心的價值,余同學引述聖經表示基督教信仰最重要的第一件事情是要「盡心盡力愛上帝」,第二件事情是要「愛人如己」。余同學說:「在愛裡就沒有懼怕,若我們用懼怕的眼光去面對同志,心中就沒有愛。」
多數人在探討同性戀是否能組成家庭是以婚姻為前提,由於從小父母常因各種原因起強烈爭執,余同學自認為不是在一個「正常的家庭環境」下長大,因此不認為一男一女的家庭就必然是一個幸福的家庭。他心中想問:「如果同性戀真心相愛,又對彼此負責、承諾,上帝會怎麼看?


用恐懼疊起的一道牆

余同學不諱言不是所有提倡反對的牧師都有看過法條內容,多數教會省略了「因」到「果」中間的論證過程,直接跳到法案實施後可能會造成的影響。余同學不認同教會將「可能的負面結果」加以放大、倒果為因,一味地認為推動方是為了促成濫交的社會,並且透過剪接影片用恐懼去渲染這個議題,造成許多基督徒在聽到這個議題時就已經築起一道牆。


沒有交集的對話

余同學認為正反方都將對方具有爭議的地方放大並以偏概全,造成雙方的誤解與對立愈來愈嚴重。舉例來說,曾有人在同志遊行時舉牌表達要將性解放推到可以和動物性交,教會便以此宣稱支持法案的一群人要訴求「人獸交」;在1130日反同大遊行當天發生的「荷花事件」,違背人身自由的行徑被路人拍下來,在網路上引起一陣對基督徒的撻伐。雙方都只用片面、少數的單一事件或「個人發言」來放大對彼此的認識。另一方面,正反雙方可能習慣從與自己類型、意見相近的交友圈接收到資訊,我們看到的論點多半是自己想看到的。另一方面,這些資訊多半經過他人的篩選與詮釋,可能已經失真扭曲了原意。「兩方都在使用相同的手段互相攻擊對方,缺乏建設性的溝通。」余同學認為雙方不僅要在和平、理性溝通的基礎下清楚表達自己的立場,更要想盡辦法在「對方能夠認同、理解的脈絡」下進行理性的對話。如此一來,雙方的溝通才會產生交集,而不是各自表述。


基督徒=反同志?

1130日的反同大遊行,有人從上空拍到身穿白衣的人群在凱達格蘭大道的交叉口形成一個巨大的白色十字架。從反對的聲浪來看會誤以為台灣的基督徒人口眾多,事實上基督徒只佔全台灣人口的5%。誠如上一期受訪者所提到教會內部的意見相當分歧,除了1130日遊行的主辦單位「下一代幸福聯盟」持反對立場(「下一代幸福聯盟」包含其他宗教,但被認為以基督徒為主),為了同志而設立的「同光教會」、基督徒搖滾歌手,現為義光教會執事的朱約信(豬頭皮)等則持贊成立場。此外,就連臺大裡開設基督教相關課程的幾位教授立場也各不相同。然而,余同學指出:「現在如果聽到基督徒不支持法案,儘管他們不一定是站在反對同性戀的立場,仍很容易直接被扣上歧視的帽子。」受訪時,余同學難過的說:「教會裡的學弟僅僅是因為基督徒的身份,就在系上遭到同儕冷處理的對待。」


以同理心來尊重每個人

「有時候我想到,如果我是同性戀的話敢不敢跟爸媽講這件事,我就會覺得這真的很沉重。尤其如果更進一步,我還是個同志基督徒的話......我覺得這是更沉重的負擔。」余同學眼眶漸漸紅了起來,壓抑著情緒緩緩吐出每一個字。「在心理性別的光譜上,我也沒辦法絕對地說自己是個男生。」因為從小生長背景的關係,刻板印象中男生會做的事情余同學剛好都不熱衷,身為異性戀的他常被開玩笑行為舉止很「娘」。不可避免地,我們會藉由標籤來認識一個人,但終究要放下標籤回歸到「個人」來看。

目前有許多人爭執同性戀究竟是先天還是後天,余同學認為不能很簡單地劃分。縱使有研究指出性傾向可能有先天的因素,但也不可否認仍有後天社會環境的影響。「在二元極值的光譜上,中間還有許多的小點,每個小點之下又是一個光譜,然而我們常用簡單的二分法和表面的標籤來了解人事物。」要將所有事情分開來處理與討論,才能看到問題的核心。余同學說:「標籤是對個人特質的蔑視,如果接下來這個社會要講到包容和多元接納,下一步應該要往『拿掉每個人身上的性別標籤』去做努力。」



真正的包容

「上帝不會因為你的身份而不愛你,這是我去設想如果我是同志基督徒的話,要怎麼去面對我的信仰。」余同學認為一些教會並沒有用很成熟的態度來看待教會內的同性戀,許多同性戀教友承受不了來自教會的壓力,或是為了維持教會的和諧而選擇離開。日前有民調聲稱過半的台灣人能夠接受同性戀婚姻,但當中余同學認為值得問的問題是:「如果你的孩子跟你說他是同性戀,你能夠接受嗎?」余同學認為多數的台灣人還不到「完全的包容」,很多時候仍抱持著「要蓋焚化爐,但不能蓋在我家旁邊」的心態。就像日前龍劭華受訪時力挺同志婚,但下一秒卻說:「只要我兒子不是就好。」他認為這並不是真正的包容。


無解的謎


余同學表示,他接觸過不少支持婚姻平權但對於多元成家仍有疑慮的同學。雖然現在僅有婚姻平權一案通過一讀,但無論正反方都僅提供將所有訴求都綁在一起的連署書,因此他沒有簽署任一方的連署書。儘管不反對法案的通過,但他認為法案仍有許多細節必須再修改。不可否認的地,法案通過後必然會出現一些社會問題。然而余同學認為:「現在持反對立場的基督徒,比較像以既得利益者的姿態去否定另一群人的權利。我認為應要在享有一樣的權利基礎之上,才能進一步來討論對錯,否則雙方沒有辦法真正進行對話。我不認為人生而平等,就像每個人無法選擇出生在富裕或貧困的家庭,但起碼要給予人應有的尊嚴(dignity)和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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